探讨RAG技术、AI代理及AI伦理挑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将共同举办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
二、大赛主题
数据赋能 乘数而上
三、组织结构
大赛组委会: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医保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作为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大赛组织实施。
组委会秘书处: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由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组成,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担任秘书处办公室牵头单位,负责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工作。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总决赛评审工作(地方分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各地自行组建)。
四、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地方分赛和全国总决赛。地方分赛由国家数据局、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作为指导单位,由各地方数据管理部门主办或联合地方相关部门共同主办。全国总决赛由国家数据局联合有关部门主办,举办地数据管理部门承办。
(一)赛题设置
围绕《“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部署的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行业领域,对应设置13个赛道,同时,为鼓励培育数据开发利用新模式新业态,单独设置开放性创新赛道,所有具有原创性、颠覆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场景等均可参与本赛道。大赛组委会针对每个赛道分别制定赛题指南(详见附件1)。鼓励地方结合发展需求合理选择或新增创新性、开放性赛道,并参考赛题指南予以细化,赛题要聚焦解决实际问题,突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二)地方分赛
贯彻节俭办赛原则,支持各地充分依托相关会议等现有平台举办分赛。地方分赛参照大赛组委会统一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审相关细化方案,向大赛组委会报备后开展具体活动(分赛相关评审细化方案由承办地方分赛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公开发布),评审方案应充分考虑大中小企业差异性(大中小企业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相关标准)。
地方分赛主办方负责对参赛团队资格和参赛方案的合规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可配合赛事组织开展赛题宣讲、供需对接、调研交流等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三)全国总决赛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地方分赛及有关部门、国家级学会(协会)、企业等有关主体举办的数据类赛事优秀项目经审核后纳入全国总决赛(推荐条件详见附件2)。
全国总决赛拟于2025年10月举办,通过书面评审、路演答辩等环节,评出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相关特色奖。全国总决赛相关活动方案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公布。
五、参赛条件
大赛秉持开门办赛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均可参赛,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
(一)参赛要求
1.参赛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同一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
3.参赛团队仅能选择一个地方分赛报名参赛,并需遵守所报名地方分赛的赛事要求和安排,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团队需遵守大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各地方分赛相关组织企业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相应地方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在保障赛事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参与城市治理、气象服务、应急管理、开放性创新赛道等赛道。
6.获得晋级全国总决赛资格的项目应接受所在地方分赛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包括知识产权审查在内的相关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符合所报地方分赛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且仅在一个地方分赛参赛。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取得或潜在具备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4.具体参赛项目名称由参赛团队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在地方分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
6.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参赛项目提交内容
参赛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书。
(1)项目概述:项目背景、应用行业、核心优势等。
(2)解决方案:架构设计、方案功能、关键技术、数据要素利用方案等。
(3)应用价值:具体应用案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商业模式:推广模式、市场空间、社会效应等。
(5)团队介绍:履历、资质和优势等。
2.相关证明材料。参赛单位相关的基本资质、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财务审计、信用情况等证明材料,以及和参赛项目相关的基本资质证明、应用案例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须为参赛单位所有,严禁使用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非参赛单位材料,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3.其他证明材料。例如:项目评审时需要的介绍材料、可直观展示参赛项目效果的视频、产品解决方案的模型和说明文档等。
六、奖项及奖励
(一)地方分赛
各地方分赛可自主设立赛区的奖项类别、获奖名额,赛事奖励和权益由地方分赛主办单位另行公布,鼓励各地方政府结合当地产业布局,积极推出产业孵化、人才引进等扶持性政策。
(二)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以及特色单项奖,拟以奖杯、证书等形式进行发放。其中每个赛道按照全国总决赛入围队伍数量按比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色单项奖等,获奖证书盖组委会章。此外,全国总决赛提供以下赛事权益:
1.政策激励: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入选由国家数据局组织编制的相关典型案例集,所在单位将有机会被推荐申报国家数据局相关项目。
2.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可在大赛媒体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其中医疗保障赛道获奖团队可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推介。
3.产融对接: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提供的产融合作资源支持。大赛组委会将为其提供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央企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投融资机构对接渠道。
4.供需对接: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提供的供需对接渠道支持。其中医疗保障赛道获奖团队将享有由国家医保局及相关地方医保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的技术合作对接。
5.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总决赛优秀获奖团队可申报各地方分赛主办单位提供的相关人才招引项目。
6.交流学习:获奖团队有机会参与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政策宣贯、成果转化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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