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等7地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方案获批

发布时间:10-19

15日从国家数据局获悉,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7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将围绕7方面158项改革举措开展试点试验。

有关试验区在国家数据局15日于北京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建设思路、试验重点:上海提出将依托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深化数据共享、创新协同、场景开放,促进跨区域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共建长三角万亿级规模数字产业集群;江苏表示将通过"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四维协同,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实践路径,赋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浙江提出将坚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深化企业、人才、市场、平台等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广东表示将落实区域重大战略、立足区位优势,深化要素、设施、产业、开放、机制方面新探索。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方面保障各试验任务按期推进、落地见效,推动试验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和发展经验,实现数据领域改革破局,打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支持相关地方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上勇挑大梁,力争形成地区产业升级动力源、区域经济增长极、国际贸易合作新引擎,促进高质量发展。


附试验区原文:

国家数据局关于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建设方案的复函

国数经济〔2025〕55号

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数据管理部门:

报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地区建设方案,请严格落实批复要求,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加快组织实施和建设推进。

二、为更好指导推动试验区形成改革试验成效,结合各地区重点建设内容,我们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和区域合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应用拓展、对外合作、适数化改革等7个方面,提炼形成158项改革事项清单,请按照总体设计进一步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试点试验,根据形势变化、立足地方实际、满足发展需要,不断拓展试验任务、丰富改革举措。

三、要根据试验区建设总体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及时总结试点任务进展和工作成效,突出标志性成果和里程碑进展,梳理分析存在不足和问题,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要结合数字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核算试点任务,同步明确高频定量指标,因地制宜健全数字经济监测指标体系。

国家数据局将开展动态评估和阶段性建设评价,推动各试验区试验任务按期推进、落地见效,积极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联动,对试验区加强建设指导,对重大改革、综合授权事项做好协调服务,加大综合性政策支持和宣传交流力度,适时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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